更新时间:2021.12.25
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之后多久开庭时没有具体的时间,但是一般不可以超过三个月,一位内这个时候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而这个时候的审理期限一般就是三个月,这个时候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不可以超过三个月的。 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违反有关公开审判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原判
发回重审肯定是原审案件有些问题没有查明,或者遗漏一些问题,这是法律程序,为了防止判决不公正的救济途径,不存在处罚的问题。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需要更换法官,不需要更换检察官。在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目前没有对于发回重审阶段检察院变更公诉人的相关规定,但不论是从法理来讲还是案件的实际处理效果来看,发回重审阶段,检察院变更出庭的公诉人显然有利于维护被告
(1)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2)程序问题。 2、根据《刑事诉讼法》23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论是一审法院审理还是二审法院审理,都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会在发回后的三个月内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发回重审的案子开庭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时间。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论是一审法院审理还是二审法院审理,都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会在发回后的三个月内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离婚开庭一次可以判离婚,前提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二人的婚姻关系。如果法院不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是双方在法院调解过程中能够和好的,那么诉讼离婚案件不管开庭几次,法院都不会判二人离婚。
发回重审的案子在上诉还能发回重审。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除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外,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