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 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找不到,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 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诉债款;或者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将债务人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失踪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让对方偿还借款。即使债务人不应诉,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其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找不到的时候,第一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则另一方就有帮助该方还款的义务。然后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
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欠债人找不到联系不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且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
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在法院受理之后通常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传唤债务人来应诉。在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然没有露面的,法院对于借贷的关系明确的,经过审理之后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生效之后,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
可以起诉;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
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找不到欠债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