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若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其家属也可以在事发生之日起或被鉴
一般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六十日之内,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还会适当地延长。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赔偿的时效没有限制规定,只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可以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3级
二十四小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按照相关等级划分,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由工伤鉴定结果计算工伤赔偿金额,并一次性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对工伤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一般在市政服务中心设有服务窗口。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
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