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不予批捕结果的情形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
人民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条件有: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的情况一般包括: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 4、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5、犯
检察院不批捕的原因可能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的处理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案件嫌疑人如果确有犯罪事实,证据属实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案件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
检察院批捕是由批捕科进行的,批捕科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弋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管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 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
公安机关机关对于当事人的举报不予立案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
公证机关不予公证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代表监护人申请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无利害关系的; 3、申请公证的,属于专业技术鉴定和评估; 4、当事人对申请公证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