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清算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清算组作为公司的代表,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自然人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者是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则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的,则其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应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要分情况: 1、对于复议决定不服的,需要在15日之内提起;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
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十五日。具体规定是指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当事人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公司进行清算后,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活动,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清算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强拆后的行政诉讼期是若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