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行政主体《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简易程序或调查后进行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除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包括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警告。财产罚主要包括罚款、没收财物。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缓交的条件: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在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难以履行或者履行不能的;经当事人提出延期缴纳的申请;并经行政机关批准。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
案号中带有“执”字的案件,属于执行案件,“执”是代表执行的意思。显示办理中说明案件处于执行状态,当事人申请是执行事项在进行中,案件没有终结。“办理中”的案件一般处于执行状态,如果执行案件因为当事人申请或者出现法定事由而中止或者终止,就不是执
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区别:行政处理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它包括很多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也属于行政处理的一种具体行为。行政管理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者应当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
法律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 2、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重大行政处罚指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行为能力、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