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女方提出离婚聘礼不一定需要退。法律规定了退还聘礼的情形,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聘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聘礼。
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聘金离婚的时候不一定需要还给男方。聘金属于一种彩礼,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需要返还。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离婚女方三金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说存在着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的,则离婚自然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的,则离婚一般也不需要退还,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双方最终离婚了,作为彩礼的三金是需要退还的。
可以不归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
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的,则离婚自然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的,则离婚一般也不需要退还; 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双方最终离婚了,作为彩礼的三金是需要退还的。
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的情况下,订婚聘金是能退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女方无故起诉离婚原则上不需要返回聘礼。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为前提),应当予以返还。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不用退还。但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