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包括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按规定,法院提请死刑复核的程序应该如下进行: 1、中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没上诉、检察院没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会在十日内报请高院复核。高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就会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要不同意的,会依照第二审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属于审判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序是上报、复核审理、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需要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死刑复核属于审判程序的一种。《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
死刑复核程序属于审判程序。 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程序是上报、复核审理、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需要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
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到死刑核准申请后,应该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
死刑复核的程序具体如下: 1、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对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应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我国法律设立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在于,由享有死刑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
进行死刑复核的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其作出是否核准死刑
1、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2、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
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主要如下: 1、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2、最高人民法院需要组成三人审判员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于中级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需要层层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应当讯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
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其作出是否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