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方式是逝者的直系亲属携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社保卡等资料到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领取手续。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企业职工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企业自己规定的,大概标准为:①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二十个月基本工资;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十个月基本工资;③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
分为三部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该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个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职工生前提供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但不应高于职工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工伤死亡家属抚恤金的标准: 1、配偶每月为员工本人工资的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员工本人工资的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家属无劳动能力才可以享受抚恤金。
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1、丧葬费: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2、一次性抚恤
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费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的工资;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市统一规定。一般抚恤金标准,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的补足标准。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企业职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执行标准由各省制定,大致为职工的10个月工资。
由于每个企业退休人员的情况各有不同,还有我们不同地区领取标准也各有差异,一般丧葬费是生前领取3到6个月左右的养老金,而一次性抚恤金是10到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