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政府启动对农村房屋测量的目的,是对我国农民住房现状做初步普查,其普查周期大约在10年一次,但是,这一次的大普查有着特殊的意义,是为国家城乡一体化建设政策的推动辅路。
农村村民出卖、互换、赠与房子的同时视为宅基地也一起出卖、互换、赠与。我们还可以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子不可能与所占宅基地一同分离,转让、互换、赠与不可能只能针对房子而不针对房子下面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由合法的使用人占有并使用,如果是本村村民具备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又没有其它的宅基地,其实际占有人就是合法使用人;非本村村民或有其它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占有了也不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人(地上附着物权除外)。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
我国的民法典新增加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新规定。农村存在着有很多宅基地,在建造房屋的时候需要使用宅基地。只有进行过确权的宅基地,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目前,农村可以进行宅基地的确权。房屋作为不动产,该房屋的物权以登记为准。因此,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合法财产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属于和法财产,所以不能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权力,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也不属于遗产范围之内,但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子女是可以继承的。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
申请农村宅基地是不收费的,但是申请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申请,要满足所规定申请的条件。 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
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农村的土地,包括农村的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其所有权,无论城里人、乡下人,个人都不可以继承。但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无论是城里人、乡下人继承农村房屋后,都可以继续使用房下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