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家庭暴力案件的当事人并不是只能通过自诉解决。受害人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况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
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结案,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一般需要三个月内才能结案; 2、如果案件复杂一些的时间会更长一些,有的可能达到一年之久,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
经济案件立案最低金额标准是不少于5000元。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是由自诉人起诉引起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介入自诉案件,所以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1、有适格的自诉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轻微伤案件是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应当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
按现行法律规定,提起刑事自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仅限于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自诉案件包括这些案件: 1、被告知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和侵占案件,对于这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因强制、威胁不能告知的,人民法院只能受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多数与犯罪数额有关。针对不同数额,其立案标准是不同的。立案条件主要如下: 1、经济犯罪的主体如果是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经济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