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工伤后发生医疗事故其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
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赔偿主要费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所有赔偿费用,并且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赔偿主要费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所有赔偿费用,并且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发生医疗损害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医疗单位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
医疗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