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在我国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包括: 1、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均同意解散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等情形。
在下列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均同意解散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等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后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流程如下: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清理合伙企业财产;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编制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按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报纸公告; 3、登记债权; 4、支付清算费用、偿还债务; 5、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办理注销登记。
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在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一方在签约时实施欺诈、胁迫等行为,迫使对方签订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其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或者因违法而导致无效的。
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将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即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只要违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企业会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具体为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