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共计27条,明确了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的任务、原则;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身份
没有自动投案,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自首论: (1)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 (2)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一)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以财产未返还或者认为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的。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工程款包括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贷款诈骗犯罪主体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诈骗罪量刑解释的内容: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为正确适用司法解释办理案件,现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
最新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公司的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兼并,吸收合并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
保安公司重组具体内容有: 1、对重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出重组方向和目标; 2、根据企业的形式、条件、特点、性质、规模和内部运行机制,制定企业重组的总体规划; 3、根据重组总体规划,制定企业重组程序和步骤; 4、根据重组总体方案,制定企业产
公司法规定的分红的具体内容: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公司设立后,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