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
当事人需提供下列证据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包括提供金钱、物质和劳务情况、亲疏情况、继承人是否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2)认为其他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应以下列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继承人中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刑事诉讼法延长审限的法律规定有: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再延长。若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新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判处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对此做了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延长审限的法律规定为: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立案规定的条件: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有时间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案件二审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