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主要是根据没有购买交强险一方是否承担责任来具体处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一方无责,则无需该方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一方负事故责任,无论次要、主要还是全部责任,则交强险部分均由车主或直接责任人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按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
不是车主开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的,但是只有在车主允许有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使用保险机动车的,在发生事故后,才能够按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就保险事故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应当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后续治疗康复的费用;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对方全责的,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造成误工的包括误工费,残疾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以下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不予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上述情形交强险虽然不予赔偿,但是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后有合理要求的可以要求保险再进行赔偿,比如后续的医疗费用,在之前的赔偿中并没有赔偿的,那么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通常也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理赔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
只能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不够的部份就只能自掏腰包了。如果该摩托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那么医疗费在10000元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全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