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二者具有以下区别: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的订立仅需要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对方签字;格式合同属于定型化,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制定格式合同的条款一方,往往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
页边距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标准字符间距,行间距为多倍1.25。封皮无页码。正文开始设置页码,页码起始数字为 1,形式为普通阿拉伯数字,置于页面底端居中。字体与字号:段前空一行书写合同名称,黑体,二号,居中,段前段后各24磅;下书双
格式合同是指全部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当事人订立格式合同的,提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合同中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格式合同有以下特殊性: 1、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由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可以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制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也称为定式合同和标准合同,在保险合同、水电供应合同、交通合同等方面更为常见。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是垄断地位和强大的经济实力的一方,对方没有或缺乏实际谈判和谈判的机会,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格式条款合同与非格式条款合同的区别为含义不同、程序不同。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一种合同。而非格式合同一般经过当事人之间互相协商之后才订立合同。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形式的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区别如下:要式合同是指依法具有特定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一方事先起草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对于要式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订立格式条款时,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并且提供该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该条款。
所谓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合同。格式合同中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失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统称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中普遍存在一些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
格式合同是指一方提前制定合同条款,另一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对于格式合同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必须接受合同条件才能订立格式合同。否则,合同就不能成立。一般来说,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双方要求的简单性和省时性导致了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