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房屋租赁合同会终止: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且并未续租; 2、出租的房屋灭失; 3、承租人死亡,且生前并未有共同居住人; 4、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
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一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是法定解除。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
房屋居间合同可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终止: 1、当事人解除房屋居间合同; 2、合同的债务已经履行或者相互抵销; 3、债权人免除合同债务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4、债务人将标的物依法提存; 5、具有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的。 《民法典》第五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但终止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一方违约等法定情形时提前终止合同的,终止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到期当然应该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应该消除。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是继续使用租赁物和收入。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需要出租人的特殊请求或主张; 2、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到期
车位租赁合同终止的标准: 1、合同的终止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况,但主要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况,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合终止等; 2、终止合同的方式主要包括,偿还、解除、抵销、提取存款、免除、混合等;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有时当事
租赁合同未到期可以终止。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终止合同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都可以终止: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
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呢?我们所说的租赁合同到期,即是租赁期限届满。那么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已经不是原来双方约定的期限,而是转化为不定期。对于转化后的租赁期限不定期的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会自动终止。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同时,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租房合同提前终止的处理是: 1、当事人依法终止合同,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合同因违约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并非自动终止。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门面房租赁合同到期之前,若想继续续租,可以及时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