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或者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 2.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
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 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规定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
公司连续五年可以分红却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股东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
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转股、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可在履行清算程序后得以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效果。
股东可以退出公司的情况有: 1、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法律规定的退股情形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在公司债务清偿后分配公司财产,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况有: 1、会议召集人无召集资格; 2、会议未通知或公告相应人员; 3、表决不通过或者没有表决权的参与者通过的决议; 4、决议内容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十
设立分公司的情形有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向购买者开具发票的以及需要在公司登记地以外设置收款柜台收款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
股东会决议在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无效。此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股东会应当形成书面决议。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以及主持。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