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上市的,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在五十个以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足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量是在五十以下,股东之间一般都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体现的更多是人合性,所以股东的人数不宜过多,这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也能够设立有限公司,叫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要把公司的资产和个人的资产分开
责任有限公司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即公司的原始股东。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应当在五十个以下,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此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限制,不得高于50人,但无最低人数限制,即一人便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限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在两种情况下需要纳税,一是分配股息、红利时,自然人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股东免除股息、红利分配时的企业所得税;二是股权转让时,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公司更换股东,不一定要本人到场。如果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股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代理参加变更股东的会议,以及变更登记等事项。
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其应当按照自身对公司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责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含新的《股东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是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