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没签劳动合同存在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有效。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签定过竞业限制的不能做竞争公司的顾问。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私人教育机构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离职后有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
如果该员工并非是单位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也没有接触到单位的机密信息,可以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属于上述员工中的一种,那么单位与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原则上是应当签署的,若其不签署,可能面临着无法顺利订立劳动合同等后果。当然,如果双方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具有下列区别:通常来说,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通常协议的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一般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违反的后果一般就是按约定向单位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的范围: 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在职期间开设公司的,不一定需要承担竞业限制违约金。如果开设的公司是与就职的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者存在竞争关系的,才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开设的公司的业务与就职公司的业务完全没有关系的,则并不违法竞业限
一般来说,下列证据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证的劳动合同; 2、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 3、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 4、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当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违约金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