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若裁决中的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涉外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从而达到撤销该裁决的目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
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后管辖异议的,如果确实不属于这个法院管辖的,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或者移交到上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原仲裁协议的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依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原仲裁协议效力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未决争议,或者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如下: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按照我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当事人符合情形在收到裁决书之日6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合议庭核实后符合情形可以撤销。
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