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如下不同: 1、产生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而转继承无主体限制; 3、适用的范围不同; 4、其他不
外孙对于外祖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外祖父母在遗嘱中将遗产分配给外孙的,则外孙可以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是在
私生子有继承权,私生子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继承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私生子可以拥有继承权。私生子即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因此非婚生子女对于生父母的遗产,也享有法定继承权。私生子继承财产的方式如下: 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
私生子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前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指定代理人不能代理其子女放弃继承权。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对于子女继承父母房屋的最新规定,是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途径的。以法定继承方式的,子女、配偶、父母是均作为第一继承人的,若三者同时存在,则需其他二者表示放弃继承,子女才能完全继承房产。以遗嘱方式继承的,则选用一适当的遗
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受其抚养教育,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拥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身份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继父母不再具有抚养义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养子女有房产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此处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财产继承中有关遗产的处理和分配的规定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适用的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