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不正当得利在民法上是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如果不返还的则构成债务债权关系。行为人所返还的不当利益,是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如果行为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则应当在扣
有如下条件:1.事实上有一方取得可见的财产利益;2.事实行为的另一方受到财产损失,如果只是有一方财产增加,而并没有另一财产受到损害,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形成不当得利的;3.一方获取利益与另一方失去利益之间有因果联系;4.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
不当得利案件中,当事人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
不当得利人有义务返还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权催讨。在催讨这类债务时应注意债权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但如果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