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适用监视居住不能证明其无罪,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执行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 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但这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与是否构成犯罪、怎么处罚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无法单纯的从是否采取了监视居住来判断嫌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但这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与是否构成犯罪、怎么处罚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无法单纯的从是否采取了监视居住来判断嫌
无固定住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对相关概念进行厘定是非常重要的。无固定住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中两个概念必须弄清楚。一个是固定住处,一个是指定居所。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