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
工伤伤残鉴定时效一般是三十日。单位应在上述时效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单位逾期不申报的,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申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此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为六十天。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属单位。 (2)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申请,则作出
工伤伤残鉴定期限为6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鉴定期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鉴定期限
工伤后一般在30日内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一般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级劳动鉴定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工伤认定后就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需要在30天内作出,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
工伤残疾的鉴定时间一般是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依法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单位应在上述期限内及时为劳动者提出申请;如果劳动者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则劳动者一方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