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孕期请病假的工资规定是单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孕期的女职工还有产假,其一般享受98天的产假,并且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则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则可增加产假15天。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从江苏公布的方案来看,仍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步走的方式来进行。具体分别变现为:定额调整标准下降,缴费年限挂钩标准下降,高龄倾斜标准下降,挂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不变。
职工在病假期间仍然享有工资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镇江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工资制最低标准和小时工资制最低标准:对于一类地区来说,月工资制最低标准为每月2020元最低工资,小时工资制最低标准为每小时18.5元最低工资。上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江苏省产假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
不是因为工伤事件也是有一定的病假工资的,而且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发放: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
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可给予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