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未休年休假工资法律规定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员工因工伤在家休病假,工资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算;如果之后员工申请停工留薪的,则按照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进行计算。
请5天病假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5。病假工资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江苏省产假是12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江苏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江苏在此基础上增加30天,共为128天。
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的公式是: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多少,职工累计缴费年限越长的,其退休金就会越多。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请病假扣工资,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但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为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
江苏省产假为128天,江苏省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即98天,延长产假三十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浙江省的产假为128天,浙江省在法定的98天的产假上增加了三十天。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果员工休病假,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则为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