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
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血缘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年龄。可撤销的情形是胁迫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隐瞒的。因胁迫结婚的,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由人民法院处理,无效的婚姻自始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申请婚姻无效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无效。但是只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婚姻案件的原告不可以撤诉。当事人之间的结婚是否具有婚姻成立的法律效力;承认还是否认婚姻的有效性,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所以原告不能撤诉。
申请无效婚姻后一般是不可以撤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人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婚姻关系无效的,若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
无效婚姻的申请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后,发现符合法定婚姻无效情形的,宣告婚姻无效。具体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是不可以请求撤销:请求撤销的婚姻一般是指出现法定撤销婚姻的情形(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隐瞒重大疾病等)时,撤销权人在一年之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法律制度。而婚姻无效是指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违法情形,
申请无效婚姻后撤诉是不可以的。原因有: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主要包括重婚、近亲结婚、疾病婚姻以及未达婚姻年龄的;2、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后,经过审查后认为确实存在无效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此时向人民
申请无效婚姻后不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申请无效婚姻经过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况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可撤销婚姻程序是: 1、具有法定可撤销事由的婚姻当事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申请撤销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人民法院在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