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在该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消灭;如果双方续签的,则劳动关系延续下去。
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双方决定不续签且没有法定的续延情形的,会自动终止。并且在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的情形下,或者降低条件续签被拒的情形下,还要依法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不愿意续约的一方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约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要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约的,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中断。以下情形,申请仲裁期间中断: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其他。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
劳动关系并不会因当事人申请仲裁而终止,除非这是胜诉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并不影响现劳动合同的履行。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顺延至该情形消失。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选择自行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一方撤诉后,再以同一事由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立案。但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的,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