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含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2.裁定,是指复议
行政处罚适用于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的惩罚;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的惩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
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一是审查案件是否有管辖职能; 二是审查案件是否属本区域管辖; 三是确认案件是否属本级级别管辖; 四是审查案件的时效性,即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等原则; 五是审查移送管辖及指定管辖的标准和程序。 2、被处罚主体是否明确
审查的内容是: 1、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2、被处罚主体是否明确,是否适格。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4、证据是否确凿。 5、程序是否合法。 6、定性是否准确。 7、处罚是否适当。 8、其他审查的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方式为: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自己作出撤销决定。对于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拒不撤销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 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 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可以按照如下方式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