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该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要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
验收已竣工建设工程的条件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验收竣工建设工程的条件是: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要求;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工程保修书;有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各参建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
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是: 1、施工项目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与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质量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的条件是: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验收竣工建设工程的步骤是: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初验;之后再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由各参建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处理方式如下: (一)要求对方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