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当单位员工受到工伤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可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偿给职工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而由单位依法赔偿给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五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等费用。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以下这些: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除了要承担以上费用外,还要支付下列费用:
员工受工伤,如果负有赔偿责任的单位不赔偿的,应该与其协商处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或者由法院来依法作出判决。
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
工伤职工,因工负伤,构成十级伤残,证明伤害已经职工身体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工伤职工理应依据我国相关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十级伤残对应的工伤待遇。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分情况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者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有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等级进行补偿,以 五、六伤残为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
在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可以让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即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认定为工伤的还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员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