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因此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发生了财产损失; 3、得到利益与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素如下: 1、一方面取得财产利益。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2、他方遭受损失。指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他人财产总额; 3、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建立不当得利。也就是说,一方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 二是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客观标准不受权利人知与不知的影响,有利于实践诉讼时效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规范目的,
对于不当得利, 1、如果是善意的得利人,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2、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不当得利的诉讼属于民事权利的诉讼,适用普通追诉期。
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的损失按对受损失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例如拾得1000元的,不当得利损失就是1000元。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因此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应当是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得到的不正当利益,除非不当得利人是为了履行道德义务,或者是该利益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以及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清偿。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