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
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1、将货币投资用于偿还股东或别人的个人债务; 2、非因经营或正常经营费用而无正当理由抽取货币出资。将别人的实物借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将其归还原权利人; 3、将已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职工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单位患上职业病的;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肇事逃逸情形认定标准包括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下列行为: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4、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适用的认定规定如下: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本罪的客体
抽逃出资的认定条件如下: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为公司投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这取决于公司股东是否故意抽逃出资,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贷款关系或其他依据,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公
抽逃出资罪的界定方法如下: 1、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2、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认股人; 3、行为方式除有虚假出资外,还包括抽逃出资行为。 抽逃出资责任承担有: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的认定具体有: 1、抽逃出资的行为人只能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观方面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进行关联交易
抽逃出资的认定如下: 1、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