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有用人单位支付。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在此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的话,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一定的费用。
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如下: 1、医疗待遇:医疗费用报销,住院伙食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未出人护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按企业职工因
工伤待遇的主要内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工伤后应有的合法待遇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和合理费用;职工因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有关工伤待遇的法律法规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关于工伤医疗费用项目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伤残职工辅助器具需费用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关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关于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规定; 第三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工伤六级的相关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条件如下: 1、职工有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 2、经职工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已经被认定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