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即构成该罪。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认定为: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合的。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也属于假药。
销售假药罪中“假药”的认定为: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合的。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是根据假药对人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来确定的,而不是数额。销售假药罪是指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
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当事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同时,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就算是没有盈利这种目的,也并不影响销售生产假药罪的成立。 行为人主观故意,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明知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仍然进行销售。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争议认定: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符合以下情形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