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程承包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时根据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类的案件管辖既涉及法定的管辖,也涉及协议方面的管辖。房屋租赁合同一旦出现纠纷,由被告居住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主要由侵权行为
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租赁房屋合同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我国仅仅是对最高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即当事人约定的租房期限是不能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然和不动产有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应该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一定是专属管辖。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