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是盗伐林木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
盗伐林木这一罪名并不是指盗伐随意一棵林木都是犯罪,这个罪名中的林木是有特定的范围的,是指受到我们国家大力保护的林木,比如用来防火的防灾的防护林,可以提供特定材料用途的用材林等,类似一些薪炭用途的,用来养殖水土的特定树林等,这些林木的背后是存
盗伐林木数量达到较大标准的构成本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对象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情节严重的。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上是故意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对象要求,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森林资源管理活动和森林所有权; 2、客观要求,表现为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等森林的行为; 3、主要要件,一般主体,既可为普通公民,也可为国家工作人员; 4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 1、盗伐林木数量达到较大标准的构成本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1、主观要件:故意;2、主体要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3、客观要件: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没有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许可证,但违背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