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我国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一)依照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 1、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2、被告人失踪; 3、被告人已经死亡; 4、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5、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6、自诉人撤诉后,就同
以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二、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
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费用的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的基础上,减半交纳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包括,1、受害人起诉才受理的,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以及侵占案件;2、检察院未提公诉,但附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重婚、遗弃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3、被害人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身被侵害的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的情形有: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几种: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刑事自诉案件只要人民法院立案了不能不予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
以下几类的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受理: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