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的规定包括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限内不得用于质押,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能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权利包括以下几点: 一、资产收益权。 二、知情权。 三、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四、重大事项决策权。 五、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股东派生诉讼权。 七、临时提案权。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协议收购以及要约收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有保护中小持股者利益、股东待遇平等。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权。
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有以下流程: 1、由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 2、召开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决议; 3、执行分配方案。上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 1、分红权; 2、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3、股东表决权; 4、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收购: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第二、要约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
只要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都可去参加股东大会,前提是其股票是股东通过合法正轨渠道获得的。法律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
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还须在国家允许的交易场所内进行。非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应当追究相关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责任。个人从场外取得的股票不具有法律效力,其股东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收购: 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第二、要约收购: 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