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有如下条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该到期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即该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破产费用中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权是为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利益,在发包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承包人有权直接对其所承建的工程主张权利,而且该项权利优先于一般债权和抵押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
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权,是指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在第二位。在担保物权中,债权人有多个的,会存在受偿顺序,必须根据法定顺序进行受偿,比如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受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让提前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或者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房租,赔偿租客因此受到的损失。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2、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行使债权代位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因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业权利而影响债权
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但发包人逾期不支付。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有: 1、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2、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