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申请交警部门或者法院委托鉴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
交通事故需要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的,在治疗终结后,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交通管理部门会委托鉴定机构,之后由相应的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为:当事人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由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法院提供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名单供诉讼双方选择。在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鉴定机构后,法院会发送委托函给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和申请人联系,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