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的法律行为。并且该法律行为生效后,被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按被继承人的指定确认。但若未指定或指定不明的,则由继承人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是也有特殊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转继承一般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转继承一般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其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需要具备
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在继承遗产时,法定的第一顺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如下: 1、继承人只能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 2、继承人只能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才能做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 3、放弃继承可以是无条件的放弃。
在继承遗产时,法定的第一顺位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不分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方式为:一般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出书面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的,只要没有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就视为放弃继承权。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