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1)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后的债务并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独自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债务等,则属于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就是共贷共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借的债务,或者说是以一方的名义所签,但是另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的; 第二,就是以一方名义所借,但是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也就是用于日常的衣食住行的,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按如下分辨: 1、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而借入的债务,如婚前债务、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履行扶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同意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一方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的管辖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
共同债务的女方还不起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共同债务应当由债务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有: 1、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不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3、一方超出家庭生活支出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可以对夫妻房产进行强行拍卖,但是法院只能对夫妻共同房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进行拍卖。同时,如果共有人在这过程中有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