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财产清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个人名义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
夫妻间的债权债务的认定规则如下:一般来说,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按照借款协议处理。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该笔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双方的生产经营及夫妻的家庭生活,那么名义上是一人负债实际上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对该笔债务进行偿还。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为: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只要前提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双方
如果是在以下范围之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民法典》规定的共债共签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非法同居期间,下列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1)未经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未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3)以及一方擅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承担的债务。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 2、登记于债务人一方名下,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的债务; 3、其他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女方还不起,可以找另一方承担共同债务,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