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住房居住权没有大于产权,居住权和产权之间没有可比性。概念不同,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大产权房的居住权年限一般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为居住权人的终身。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
无产权房是拥有居住权的,但是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可以公证。根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具体看情况的。 1、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2、对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有效;对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无效。 3、如果买受人在买受该不动产时为善意无过失,则采取牺牲其他
居住权属于财产权中的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
居住权属于属于财产权,属于财产权中的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等于继承权。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居住人仅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而继承权来源于法定关系或者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而获得的一项权利,假设房屋是被继承的,则继承人可以获得该房屋的所
新的民法典在物权编承认居住权。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