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需要补全材料按照流程去办理; 2、如果是派出所人员故意不开户籍证明等不作为的,可以向其上级领导反映; 3、若派出所仍没有给申请人办理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一、公安机关不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需要证明身份的,只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了。如果户籍确有特殊需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证中心,由工作人员复印后加盖公章,但
居住证明办理是需要到当地有职权的机构进行办理的。若当地社区具有居住登记以及证明职权的,则需要到社区申请办理居住证明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若当地社区不具备居住登记以及证明职权的才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咨询开具居住证明。
去派出所办居住证明所需要的资料包括有:《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委托他人进行代办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派出所给开暂住证明。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办理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辖区派出审核归档好资料后,接
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2、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
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的,有可能是申请人户口薄和身份证记载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申请出具户籍信息不一致的,户籍地派出所是不予以开具证明的。如果是无故不给办理,那可以去公安局督察处投诉。
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其履行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若是在符合开具条件下,派出所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不作出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或申请人可以就这一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无犯罪证明派出所不给开,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举报投诉。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般用于政审等事项。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
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即可。
对于居住证明的办理,一般情况下都是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流动人口登记部门进行开具的,因为个人居住资料由该部门进行统计和记录,对于部分地区社区中心没有设立流动人口登记部门的,则可以到所属派出所居住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出具居住证明。原则上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