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妻子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定继承中子女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侄子没有继承的权利,除非被继承人遗嘱指定侄子继承,或者与侄子之间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否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不包括侄子。
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1、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 2、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孙子的父亲健在,孙子没有
成年继子女有没有工作与是否有继父的继承权没有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遗产。
无血缘的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是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的,相互具有法定继承权,且该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血缘的继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是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
继子是否有房产继承权。要看继子女在未成年时与继父母是否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形成了,此时继子女就有继承的权利,属于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反之双方没有形成的,就不会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