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主要形式是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方式的规定有可以以实物、货币以及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具体包括: 1、货币形式(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 2、非货币形式,例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3、其他方式。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主要形式是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做明确限定,但是出资时间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